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宣传思想工作,突出加强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宣传思想工作水平,助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意识形态工作(20%)
(一)对下列情形进行加分
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报、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工作,内容审核、管理到位,计20分。
(二)对下列情形进行扣分
1.本单位主要领导不能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三个带头,三个亲自”作用发挥不到位,扣20分/次。
2.本单位组织学习和传达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不及时,扣10分/次。
3.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半年专题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少于1次,扣20分/次。
4.党总支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基层党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扣10分。
5.本单位教师或学生在课堂、网络平台和公共场合传播违法、有害观点和言论,造成不良影响,扣10分/次。
6.本单位或教师违规使用境外教材,违规接受境外资金、非政府组织资助或参加涉外活动,违规接受媒体采访,或教师在校外作报告讲座、参加论坛,或在国(境)外发表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扣10分/次。
7.本单位抓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掌握教师思想动态不扎实,扣10分/次。
8.本单位举办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年会,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相关环节把关不严,扣10分/次。
9.本单位主办的内部刊物,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存在错误内容造成不良影响,扣10分/次。
10.本单位主管的宣传橱窗、宣传栏、宣传标语存在错误内容造成不良影响,扣10分/次。
11.本单位主管的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报、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内容审核、管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扣10分/次。
12.本单位主管的学生社团,开展人文社科类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扣10分/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原始分为80分,相关不良情况的认定由党委宣传网工部负责。
2.如发生涉及意识形态的重大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在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工作中不及时不彻底,本项直接记为0分。
3.其他未列入的加分情形,另行研究确定。
4.此项的考核得分与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相衔接。
二、新闻宣传工作(30%)
(一)对下列情形进行加分
1.各二级单位及时向党委宣传网工部提供新闻宣传稿(3个工作日内,含新闻事件发生当日),每条计1分。
2.新闻宣传稿被学校官网采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官方微博采用的,每条另计2分(可累计);被学校校报采用的,每条另计2分(可累计)。
3.新闻宣传稿被《沙坪坝报》、沙坪坝网、@沙坪坝政务等区级媒体(含上述媒体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报、手机客户端)采用或推送的,每条计5分。
4.新闻宣传稿被《重庆日报》、华龙网、重庆卫视、重庆晨报、重庆晚报、重庆时报等市级媒体(含上述媒体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报、手机客户端)采用或推送的,每条计8分;被其他市级媒体采用或推送的计5分。
5.新闻宣传稿被上级主管部门网站及专报采用的,每条计8分。
6.新闻宣传稿被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等专业网站(网站目录由党委宣传网工部认定)采用的,每条计10分。
7.新闻宣传稿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社会报》、《中国教育报》等中央级媒体(含上述媒体网站及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报、手机客户端)采用或推送的,每条计15分,新闻稿被上述媒体网站地方频道(如新华网重庆频道)采用的,则按第4条予以计分。
8.向党委宣传网工部积极报送信息或完成约稿的,每条计2分,优秀信息及约稿另计3分。
9.被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各大门户网站首页刊载的,每条另计5分。
(二)对下列情形进行扣分
1.未建立起新闻宣传稿审核流程或者制度的,扣10分。
2.报送的信息出现明显错误(如内容不实、信息错误等),扣5分/次。
3.报送的新闻宣传稿质量不高,被反复修改或者被退回重写的,扣5分/篇。
4.未及时报送新闻造成不良影响,扣5分/次。
5.不按规定程序报批接受媒体采访,扣10分/次。
6.本单位主管的宣传橱窗、宣传栏、宣传标语等更换不及时、质量不高,扣10分/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若同一新闻稿被多级新闻网站、报纸采用,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予以计分。
2.本项得分以党委宣传网工部统计得分为准,以得分最高的单位为参数,按100分同比例折算计分。
三、理论武装工作(15%)
各二级党组织要突出加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领导干部要加强政德的学习宣传教育。本项原始分为100分,对下列情形进行扣分:
1.当月未完成指定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任务,以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记录本为准,扣10分/次。
2.当月未完成二级中心组学习任务,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二级中心组学习记录本为准,扣10分/次。
3.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二级中心组织学习不及时、内容不全面、记录不规范,扣20分。
四、宣传思想活动组织工作(20%)
(一)对下列情形进行加分
1.组织师生参加国家级宣传思想活动,以提交备案的作品等为准,计5分/项;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另计20分/项、15分/项、10分/项。
2.组织师生参加市级宣传思想活动,以提交备案的作品等为准,计4分/项;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另计10分/项、8分/项、6分/项。
3.组织师生参加校级宣传思想活动,以相关记录为准,计3分/项;获优秀组织奖另计10分/项。
4.组织师生参与“三全育人”工作,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立项分别加100分、30分、10分;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十大育人”精品项目立项分别加50分、15分、8分。
5.组织师生参与课程思政建设工作,二级学院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课程思政项目立项分别加50分、20分、10分;教师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课程思政教学比赛、论文、案例等表彰奖励分别加20分、10分、5分/项·个·篇。
6.组织师生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好的加5分。
(二)对下列情形进行扣分
1.未落实好必须组织参加的国家级、市级、校级宣传思想活动,以相关记录为准,分别扣20分/项、15分/项、10分/项。
2. 本单位推进“三全育人”、课程思政建设工作不力,受到通报批评,扣15分/次。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原始分为60分,相关宣传思想活动的认定范围,由党委宣传网工部负责认定。
五、网络管理工作(10%)
(一)对下列情形进行加分
1.建有本单位网站,网站栏目设置涵盖本单位主要职能,计10分。
2.有二级单位负责人分管网站建设与管理,有专人负责网站安全,不定时浏览网站,计10分。
3.有专人负责二级网站内容发布,网站内容信息更新及时、内容丰富,计20分。
(二)对下列情形进行扣分
1.网站存在安全问题,有代码漏洞,不能及时处理并造成不良影响,扣5分/次。
2.网站内容审查不严,发布涉密信息、不良信息,或信息虚假、错误造成不良影响,扣10分/次。
3.开展网络舆情监测不力,未及时向党委宣传网工部报告并协助处置,扣10分/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原始分为60分,相关不良情况的认定由党委宣传网工部会同信息中心负责。
2.如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本项直接记为0分。
六、其他工作(5%)
(一)对下列情形进行加分
1.在师生中加强普法教育宣传,积极开展活动并及时报送,计10分。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特色活动品牌,计10分/类。
3.其他未列入的加分情形,另行研究确定。
(二)对下列情形进行扣分
1.分管宣传思想工作领导重视不够,宣传联络员工作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扣10分/次。
2.本单位教师受到涉及宣传思想工作方面的通报批评,扣5分/人次。
3.对本单位师生思想动态掌握不够,产生不良影响,扣5分/人次。
4.不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扣5分/次。
5.其他未列入的扣分情形,另行研究确定。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原始分为80分,相关不良情况的认定由党委宣传网工部负责。
七、有关说明
1.本考核细则适用于二级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参照执行。
2.考核得分实行100分制,原则上依据得分高低按一等20%、二等50%、三等30%的比例进行结果认定。
3.本考核细则适用于2020年起的宣传思想工作指标考核,其他未尽事项另行研究确定。
4.本考核细则由党委宣传部、党委网络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