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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数据与信息产业学院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二级网络信息资源建设,规范学院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全面体现学院的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扩大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据学校二级学院网站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网站是指由学院制作和维护、用于教学、科研、管理和宣传等为目的的网站,是学校校园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院网络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和分工负责。学院党总支书记是网络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安全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  学院对网站的形式、内容和运营负全责。学校信息中心、党委宣传部(党委网络工作部)负责网站服务器系统的维护。

    第五条  学院网站制作和维护实行专人负责。学院指定党总支组织员、教办主任及学办主任担任网站管理员,分别负责党建、行政管理与教学工作、学生工作内容的网站设计制作、日常管理维护、信息更新,党总支宣传委员负责监控本单位网站所有内容的发布。网站管理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网站管理工作,由学院党总支统筹安排相关人员代为其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交接工作,办理相应手续。

    第三章  信息维护及安全管理

    第六条  学院网站内容要新颖、充实,新闻类信息应在事件发生的三天内发布。文字信息要规范、准确,切实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服务。要突出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学院网站各板块的信息在7天内必须更新,外宣报道须按相应内容归口发布。党总支宣传委员负责对学院网站的信息更新进行监督。

    第八条  学院网站信息的发布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其中“一审一校”为学办主任、教办主任或党总支组织员,“二审二校”为学院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三审三校”为学院党总支书记。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学校网络管理制度,内容必须健康。必须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以防止计算机中的重要信息文件通过病毒程序到处传播,造成重大泄密事故。

    第九条  学院网站要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和安全测试制度,每周组织专人对网站内容进行巡查,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控,严禁不良信息、敏感信息和带毒文件上传,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所有外部链接接入学院网站前均须由学校党委宣传部(党委网络工作部)、信息中心进行网站内容审查和安全技术测试。

    第十条  网站网页设计规范:

    (一)网页的版式设计原则上采用纵向延伸和单幅版式,不用横向延伸版式。视觉设计应力求简洁明快,功能设计应考虑用户习惯,要方便适用。

    (二)网页基本要素应包括:校名、校徽、网站名、网站主办单位、网站建设时间、网站管理员信箱和电话、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

    (三)至少应在首页上呈现学校全称,校名原则上应在网站名左侧、上侧或左上侧。

    (四)首页必须提供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进入首页后,也应通过设置链接让用户方便地访问学校网站首页。

        (五)使用校名、校徽及其他标志、图案、图片等作为版权信息或链接时必须规范。

        (六)网站的导航栏应清晰反映本网站的结构,应避免在同一个网站出现不同形式的导航栏。

        (七)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要有所差异,但每层页面的色彩、版面风格要尽量保持和谐。

        (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网页名称、标题、正文均必须使用简体中文。需要开办外文网页或繁体中文网页的,必须同时设简体中文网页,且外文、繁体中文、简体中文版本内容应一致。

        (九)网页应端庄、严谨、规范,原则上不在首页使用弹出窗口、漫画,尽可能少用动画。重要通知不能用弹出窗口发布,以免被具有过滤功能的Web浏览器或软件过滤。网页上不能发布商业广告。

        (十)网页制作时以分辨率1920*1080为标准。

    第十一条  网站网页内容规范:

    (一)网页内容的发布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二)内容建设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

    (三)网站文字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文字大小为14px,宋体,图片宽度590px,居中。

        (四)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五)网站的栏目板块由分管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设置。不开设独立的论坛(BBS)和留言簿,若因工作需要必须开设的,应按照学校相关制度申请并得到同意。不能随意设置网络链接,如网上电影、网络游戏等,防止将含有害信息的网站接入校园。

        (六)网站在引用学校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时,必须与学校网站保持一致。

    (七)网站可提供单位负责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简介,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第十二条  网络安全工作纳入学院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责任制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应急措施及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网站如发现错误信息,应在第一时间予以更正,并发布新信息进行解释。

    第十四条  如有人故意在学院网站上散布虚假不实、色情暴力、宣传邪教或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信息,学院将第一时间删除,并发布信息辟谣,对确定的涉及人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五条  学院网站各板块负责人要做好信息的备份,如发现不良信息,及时删除不良信息,防止不良信息传播。及时向党总支书记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保密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宣传部(党委网络工作部)、信息中心报告,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  学院网站因疏于管理而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和信息管理事故的,学院将依据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大数据与信息产业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大数据与信息产业学院党总支

    2022928

    大数据与信息产业学院网站管理办法附件三审三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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